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單車騎士要路權也要安全!

2010.9.8 


自從今年四月宣布敦化單車道平日開放汽機車共用以後,我只去騎過兩次,都是交通離峰時間去外拍,這五個月以來明顯感覺取締違規停車的警力少了,即使是號稱單車專用的假日,違停的汽車也越來越肆無忌憚......昨天下班時心血來潮,想說來騎一騎我昔日最愛的敦化路(「慢車道單車道工程」之前),結果被一輛違停汽車擋住去路,左側車流量大,右邊人行道型單車道上滿是攤販,我卡在中間動彈不得,只好停下來,我一停,違停的轎車司機剛好下車往後走,見我「擋了他的路」就很不客氣的要我讓開,我沒有讓開(退後)的意願,事實上也沒有足夠的安全空間可以再退後,於是我只是盯著他和他的車子看,順便喘口氣。然後有了以下的對話:(「」裡是我講的話。)

你幹麻?


「你停這樣不太對吧?」


有什麼不對?大不了你叫警察來抓我啊!


「這裡是單車道耶!」

我知道是單車道啊!我暫停一下頂多違規而已,又沒有違法!!

「紅線停車是違規也是違法喲~」 

那你叫警察來抓我啊!暫停一下,辦點事情,有什麼大不了? 你去打電話找警察呀!等我辦完事情警察都不會來,這種時間拖吊車也不會來,你敢報警就盡量打電話好了,你給我小心一點,看是警察先到還是我先辦完事先走~只是暫停一下辦點事情,有什麼大不了?給個方便不行嗎?可以吧?
 
(有點被他的態度氣到,我已經從被卡住不得已而想規勸的心情,變成不爽且擔心自己生命安危了)

「可以啊!請。」(此時後面已經沒有機車,所以我後退讓他過了)

 因為越想越嘔,就拿出相機來拍,拍到一半,發現他又突然折回來對我罵:你有神經病喔!

(我感覺到自己被激怒了)「拍照留念而已,可以吧?你不是去辦點事情,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這個滿嘴檳榔汁、長得很像番仔火劉文聰的中年男子,後來完全忘了他要辦的事情,開始與我爭辯「在單車道路邊紅線旁停車是否合法」的問題,辯不過了,就推拖公車司機,說公車還不是停在這裡,公車就不違法嗎?

「現在前面每台公車都停不到靠邊,留了一些空間給單車經過,跟你的車子整台占住單車道不一樣,而且公車司機很辛苦,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跟你不一樣,你根本不能跟他們比。」(事後的反省:這段話後半句實在太情緒化了)

在我背法條給他聽之後(這也是情緒化的愚蠢行為),辯不過我的那位大叔開始羞辱我,詛咒我全家,而我生氣時往往會開始長篇大論講道理兼說氣話:「台灣每年車禍死掉四千多人,比921大地震還多,就是因為有太多像你這樣只顧自己方便不管別人死活的人亂開車,如果你真的來撞我,撞傷我就告你告到底(使盡吃奶力大聲念出他車號,我們周圍開始有人圍觀),如果你把我撞死了,我就化成冤魂一輩子糾纏你......

最後這位大叔一邊喃喃自語罵我神經病,一邊把車子開走了;我則是一路上繃緊神經的騎回家,擔心隨時有人從後面跟蹤追撞...。

我想我大概真的是神經病,當大家都認為「單車道工程越多越好,單車道是自行車騎士的康莊大道,其他什麼都不需要」的時候,當敦化單車道安全島旁的液晶跑馬燈不斷顯示極易造成誤導且順序根本顛倒、陷騎士於危險境地的字句「自行車騎自行車道,汽車勿停自行車道」(註),只有我和少數朋友在這邊鬼吼鬼叫:

自行車「政策」真的很需要政府完整的投入與規劃,不是只有全台瘋狂做自行車道工程而已,否則像這種可能會出人命的事情就會一再上演......

 
July,2010誰說自行車要在自行車道上騎?(註:財損)
http://fserow-shelves.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html
 
July,2010長來騎車,一路好走(註:一死兩重傷)
http://bikesmiling.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html

Jan,2010 鳥松環湖自行車道結局預告(註:死亡)
 
單車騎士要路權也要安全!!!
 
愛爾蘭國家自行車政策白皮書開宗明義在目標與遠景就先說明:
"沒有任何單項政策足以促進人本交通,各項措施需要廣泛與交通以外的領域結合,例如:都市規劃、交通安全、醫療與健康,以及保險制度。"
目前我們的作法是單獨鼓勵蓋越多的自行車道越好,其他配套:一律沒有!這種風氣只會害死更多騎士,或是害更多人受傷!
 
所謂「完整規劃」,簡略版在此:
http://fserow-shelves.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html
 
 
 
【特別聲明】我無意責怪少數認真努力的公務員,也希望這篇文章不要令這些真的有在騎單車的公務員覺得灰心難過,或是從此以後轉而奉行公家機關的聖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會錯。」只是正如陳站長所言,
道路工程不比其他設施與學術研究,可以拿來練習,一旦經驗不足或設計不當,即可能造成使用者的傷亡,不得不「特別要求」。總之,不論高雄還是台北,自行車道,若是不能夠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個人堅決反對再興建自行車道。
自行車「政策」真的很需要政府「與民間團體」完整的思考規劃,不能把這麼複雜的事情交給工程單位或將工程發包出去後,其他就「再說」了啊!
 
 
人命關天哪~ 



 
 
註:「汽車勿停自行車道」先做到,「自行車騎自行車道」才有可能做到。 
液晶顯示一次只有一句「自行車騎自行車道」,汽機車停等紅燈看這一句就先在心裡把單車騎士關進自行車道監牢了!單車騎士閃路邊停車騎出來一點就惹人討厭,讓慢車道上的汽機車很想撞下去。誰還理後面那句「汽車勿停自行車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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