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4屏鵝公路車禍,一死兩重傷。
願陳長來先生一路好走,兩名受傷的騎士早日康復。
對於那些總是說「自行車本來就不應該騎在路上」而忽略「超速駕駛應負之交通安全責任與公共危險罪刑責」的網友們,我想說:請不要對單車騎士趕盡殺絕,要知道:一次車輛使用,會有兩次當行人的機會。人人都可能成為弱勢用路人。
另外,請愛騎車的朋友們協助轉寄這一篇:
誰說自行車要在自行車道上騎?
感謝。
【相關案件】2010.05.12 願黃惠卿女士安息
我們不能,也不應該讓他們白白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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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tical Mass, maybe, to the Sustainable Life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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