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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死亡之輪:自行車騎士指南「台灣最危險車種」

這篇文章是Taiwan in Cycles部落格年度五大首選文章的第一名,提供給自行車騎士們作參考;祝福大家快樂上路,平安回家。

2010-05-24死亡之輪:自行車騎士指南「台灣最危險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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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oyota Altis
(父母的禮物/自我中心的年輕駕駛)

5: Taichung Taxi
(流氓和瘋子:台中更達顛瘋)

4: Mitsubishi 4x4 Van
(山路飇車霸王SUV車,這些小渾球就算不撞你也會翻過來壓在你身上)

"There is an overall sentiment of invincibility on Taiwan's roads where the concept of fate reigns supreme."
「台灣整體道路環境有個無敵人氣鐵則,那就是--"宿命論(命運)至高無上"」
(這句話我不太會翻譯,不知道有沒有翻錯。)

3: Toyota Zace
(跟夢想"和魔鬼"一起出沒的車種)

2: CMC Mini Truck
(小卡or發財車)
(送貨方便/價格便宜/容易購入;許多"以酒精為燃料"的勞工愛車)
(缺乏安全設計與保險,週末夜首選,台灣小鋼砲)

1: Nissan Cefiro
(多為中年嗜酒男子,以憤怒和傲慢駕駛)
......作者Andrew在台灣12年間最多蠢蛋駕駛與特技表演來自Cefiro,恭喜Cefiro獲得冠軍寶座--「台灣最危險車種」


1. Death on Wheels: A Guide To Taiwan's Most Dangerous Cars. I think the ranking still stands, but maybe the Toyota Altis has been replaced by the Vios, which is pretty much a new name for the same car.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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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富得只能騎單車運動

9月18日,本來是幾個縣市政府要辦無車日活動的日子,颱風來了,有的取消,有的延期。最近老是很想寫些探討「Car Free Day」 真正意義的文章,但一打起字來就忍不住嘆氣......那就跳tone一下,寫寫政府用稅金舉辦的別的活動吧!


 
話說行政院青輔會推動的「青年單車壯遊台灣」計畫,算是這五~十年來政府一連串鼓勵民眾單車休閒運動的進階版(註一)。參與的每個青年團隊可獲得七萬元補助,脫穎而出的三隊還可額外得到一萬元。

http://www.youthtravel.tw/bike/

對象:以15-30歲國內青年為主,邀請國際青年共同參與。

而且,報名提案的時間已經過了哦!^______^


網頁上有個「單車安全宣導」算是「大整理」,不知道青輔會有沒有在每個隊伍出發前,先來個「單車安全保命教育」呢?我想起伯軒媽媽說過的,很多家長在孩子考上大學後,送給他們一台機車作獎勵和在外地念書的代步工具,這個禮物卻可能是他們這輩子能送給孩子的最後一個禮物(註二)。

那,單車呢?




三四十年前,單車還是人們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也是小孩子的重要童年回憶;現在單車重新在台灣社會扮演重要的角色,卻與從前截然不同,一切似乎都與 「錢」有關。表面上,單車熱好像是受到電影或名人或環保風氣的影響,實際上,政府和企業近年來其實也投入大量的資源助長此一風氣。


那個不用戴安全帽,放開雙手也能騎的年代,那個隨處一擱不用上鎖也很安心的單車年代,那個小孩子可以在路邊安心騎單車玩耍的年代,畢竟已經過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比18歲以上成年人口數量還多的汽機車數量、每個月幾萬輛成長,以及大家都認為很不安全、外國人也覺得很受不了的、常常「出人命」的交通文化與環境。



從「窮得只能騎單車通勤」到「富得只能騎單車運動」,我們的社會實在是「進步」太多了!




(註一)
參見2009.12.18千里步道「窮得只剩單車」智庫沙龍討論會與談資料
陳晉煦∕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生從單車熱看「單車與人」(pdf),以及
李佩璇─解讀2007單車熱:單車休閒象徵位階的翻轉(pdf)

(註二)

 2010-09-14[中時]機車事故傷亡嚴重 超速和酒駕案件最多

根據台北市交通局統計,今年初到六月為止,有38件交通死亡事故,其中機車事故就有23件,佔了死亡人數的六成。......分析事故發生的年齡,則是以18歲到29歲的年輕人居多,發生時段則是集中在深夜。



*其他相關文章
Taiwan Government Gives NT70,000 to Youth Cyclists
http://taiwanincycles.blogspot.com/2010/09/taiwan-government-gives-nt70000-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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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單車騎士要路權也要安全!

2010.9.8 


自從今年四月宣布敦化單車道平日開放汽機車共用以後,我只去騎過兩次,都是交通離峰時間去外拍,這五個月以來明顯感覺取締違規停車的警力少了,即使是號稱單車專用的假日,違停的汽車也越來越肆無忌憚......昨天下班時心血來潮,想說來騎一騎我昔日最愛的敦化路(「慢車道單車道工程」之前),結果被一輛違停汽車擋住去路,左側車流量大,右邊人行道型單車道上滿是攤販,我卡在中間動彈不得,只好停下來,我一停,違停的轎車司機剛好下車往後走,見我「擋了他的路」就很不客氣的要我讓開,我沒有讓開(退後)的意願,事實上也沒有足夠的安全空間可以再退後,於是我只是盯著他和他的車子看,順便喘口氣。然後有了以下的對話:(「」裡是我講的話。)

你幹麻?


「你停這樣不太對吧?」


有什麼不對?大不了你叫警察來抓我啊!


「這裡是單車道耶!」

我知道是單車道啊!我暫停一下頂多違規而已,又沒有違法!!

「紅線停車是違規也是違法喲~」 

那你叫警察來抓我啊!暫停一下,辦點事情,有什麼大不了? 你去打電話找警察呀!等我辦完事情警察都不會來,這種時間拖吊車也不會來,你敢報警就盡量打電話好了,你給我小心一點,看是警察先到還是我先辦完事先走~只是暫停一下辦點事情,有什麼大不了?給個方便不行嗎?可以吧?
 
(有點被他的態度氣到,我已經從被卡住不得已而想規勸的心情,變成不爽且擔心自己生命安危了)

「可以啊!請。」(此時後面已經沒有機車,所以我後退讓他過了)

 因為越想越嘔,就拿出相機來拍,拍到一半,發現他又突然折回來對我罵:你有神經病喔!

(我感覺到自己被激怒了)「拍照留念而已,可以吧?你不是去辦點事情,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這個滿嘴檳榔汁、長得很像番仔火劉文聰的中年男子,後來完全忘了他要辦的事情,開始與我爭辯「在單車道路邊紅線旁停車是否合法」的問題,辯不過了,就推拖公車司機,說公車還不是停在這裡,公車就不違法嗎?

「現在前面每台公車都停不到靠邊,留了一些空間給單車經過,跟你的車子整台占住單車道不一樣,而且公車司機很辛苦,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跟你不一樣,你根本不能跟他們比。」(事後的反省:這段話後半句實在太情緒化了)

在我背法條給他聽之後(這也是情緒化的愚蠢行為),辯不過我的那位大叔開始羞辱我,詛咒我全家,而我生氣時往往會開始長篇大論講道理兼說氣話:「台灣每年車禍死掉四千多人,比921大地震還多,就是因為有太多像你這樣只顧自己方便不管別人死活的人亂開車,如果你真的來撞我,撞傷我就告你告到底(使盡吃奶力大聲念出他車號,我們周圍開始有人圍觀),如果你把我撞死了,我就化成冤魂一輩子糾纏你......

最後這位大叔一邊喃喃自語罵我神經病,一邊把車子開走了;我則是一路上繃緊神經的騎回家,擔心隨時有人從後面跟蹤追撞...。

我想我大概真的是神經病,當大家都認為「單車道工程越多越好,單車道是自行車騎士的康莊大道,其他什麼都不需要」的時候,當敦化單車道安全島旁的液晶跑馬燈不斷顯示極易造成誤導且順序根本顛倒、陷騎士於危險境地的字句「自行車騎自行車道,汽車勿停自行車道」(註),只有我和少數朋友在這邊鬼吼鬼叫:

自行車「政策」真的很需要政府完整的投入與規劃,不是只有全台瘋狂做自行車道工程而已,否則像這種可能會出人命的事情就會一再上演......

 
July,2010誰說自行車要在自行車道上騎?(註:財損)
http://fserow-shelves.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html
 
July,2010長來騎車,一路好走(註:一死兩重傷)
http://bikesmiling.blogspot.com/2010/07/blog-post.html

Jan,2010 鳥松環湖自行車道結局預告(註:死亡)
 
單車騎士要路權也要安全!!!
 
愛爾蘭國家自行車政策白皮書開宗明義在目標與遠景就先說明:
"沒有任何單項政策足以促進人本交通,各項措施需要廣泛與交通以外的領域結合,例如:都市規劃、交通安全、醫療與健康,以及保險制度。"
目前我們的作法是單獨鼓勵蓋越多的自行車道越好,其他配套:一律沒有!這種風氣只會害死更多騎士,或是害更多人受傷!
 
所謂「完整規劃」,簡略版在此:
http://fserow-shelves.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html
 
 
 
【特別聲明】我無意責怪少數認真努力的公務員,也希望這篇文章不要令這些真的有在騎單車的公務員覺得灰心難過,或是從此以後轉而奉行公家機關的聖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會錯。」只是正如陳站長所言,
道路工程不比其他設施與學術研究,可以拿來練習,一旦經驗不足或設計不當,即可能造成使用者的傷亡,不得不「特別要求」。總之,不論高雄還是台北,自行車道,若是不能夠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個人堅決反對再興建自行車道。
自行車「政策」真的很需要政府「與民間團體」完整的思考規劃,不能把這麼複雜的事情交給工程單位或將工程發包出去後,其他就「再說」了啊!
 
 
人命關天哪~ 



 
 
註:「汽車勿停自行車道」先做到,「自行車騎自行車道」才有可能做到。 
液晶顯示一次只有一句「自行車騎自行車道」,汽機車停等紅燈看這一句就先在心裡把單車騎士關進自行車道監牢了!單車騎士閃路邊停車騎出來一點就惹人討厭,讓慢車道上的汽機車很想撞下去。誰還理後面那句「汽車勿停自行車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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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荷蘭自行車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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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le training in the Netherlands

  • 從影片中窺見荷蘭如何為他們國家的小朋友進行自行車路考,可以看出他們是非常地注重實地練習的,不只是在學校裡關起門來學,也不像我們的考照制度那樣僵化而不切實際,也唯有讓小朋友在馬路上學習並驗證正確的騎車觀念與行為,才能更確保他們未來騎車的安全。

【影片說明】片長3m11s

每年四月,荷蘭會為20萬名學童進行「交通測驗」"Verkeersexamen" (traffic test),12歲的孩子將在下一學年進階中等教育學程,他們之中絕大多數將展開騎單車上學的生活--超過15公里(9.3 miles)的單車通勤路徑也毫不令人意外。

00m23s:右轉手勢
00m30s:學校到了,開學後就要在新學校上課了。單車停車場非常大。
00m47s:歷史畫面-西元1934年的交通測驗(當時就已經有左右轉手勢)

01m00s為了確保交通安全,孩子們從很小的時候就被教導交通規則(01m04s看起來三歲大的小孩就在邊騎三輪車邊學著看紅綠燈了),現在這個(12歲的)「交通測驗」算是最終的成果驗收。

01m23s:畢業前(測驗前)一年,很多學生會到模擬實際路況的場地練習騎單車的各種實用技巧,(01m31s)這個教練場從1963年使用至今。

影片中,有些實錄影像攝自烏得勒支市(Utrecht):騎乘在一條六公里長(3.7 miles)的一般交通路徑上。(並非全部騎在與車流分離的「單車專用道」上,而是要經過一般道路,甚至是經過工地02m34s)學生們全程被監看,順利通過測試的人,就能得到「交通證書」"Verkeersdiploma" (traffic certificate)。今年,一群幸運的孩子在斯海爾托亨博斯市('s-Hertogenbosch)從未來荷蘭女王-Máxima(千里馬)公主-手中獲得該證書,而她正是為這一季交通測驗活動開啟序幕的人,也是因為她的緣故,她強調荷蘭要為學童提供交通安全與完善的教育。

02m53s:(Máxima公主騎單車) (男口白)每年有15個學童在騎單車途中車禍死亡
02m58s:穿著限速三十標誌服裝的人們獲頒證書(旁白:希望透過完善的交通建設與交通安全教育,能使傷亡比率下降。)


Bicycle Training in the Netherlands (2)

課程實錄(下集)騎單車上學實測路考路徑(全)



【影片說明】片長10m00s

「交通測驗」"Verkeersexamen" (traffic test)的路徑在荷蘭烏得勒支市(Utrecht),在這個長達六公里(3.7 miles)的騎乘路徑中,受測的12歲學童將遇到各式各樣的交通狀況,而這些狀況也是他們將來騎單車上學時很可能會遇到的。

從公園出發

00m30s:進入「限速三十」的區域,隨後汽車迎面而來,但很安全。
00m47s:進入單車道
01m04s:將進入「無交通號誌」路口,右方車流擁有優先通行權,像這樣的路口也必須列入測驗中。(但請注意荷蘭在各個路口幾乎都有人本交通的安全設計,不像台灣城市的各馬路路口空曠平坦得令駕駛忍不住想開快車。)
(註)荷蘭工程師與交通規劃專家 Hans Monderman嘗試摒棄交通管制,荷蘭政府在某些路口實驗性的移除所有交通號誌,「這樣汽車駕駛就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因而會迫使駕駛更加小心。參見:《鐵馬革命》p.107-109或第二章【阿姆斯特丹經驗】p.104【沒有規則,駕駛更負責】一節。

01m25s:分離式的雙線單車道,就在雙線道馬路旁邊。(隔著一排樹,沒有惱人的路邊停車,耶!)
01m40s:繞過隧道,毌須理會紅綠燈。(汽車在左邊已經塞成一條長龍了)
02m00s:在這些紅色區域,經過的汽車必須馬上讓單車先過。
02m25s:進入城市中歷史較悠久的地帶,單車路徑上的亮眼紅色不見了,變成一般的灰色路面。

02m36s:行人/單車騎士控制的紅綠燈

03m20s:自動偵測單車騎士進而控制紅綠燈的線圈裝置,經過這裡時不必再伸手去按紅綠燈。(但還是有個小男孩沒耐心伸手去按)在這個路口需要在馬路中停下來待轉(左轉),這也是此次測驗中很重要的一部份。

03m51s:舊式單車道。(看起來感覺像紅磚人行道,而停車格在左邊,少了上下客的交織衝突,看起來真是安全) 04m04s:單車道併回馬路,離車流非常近。04m17s:右轉進入單行道,成為逆向單車,請注意:無論路面或路邊,都沒有任何交通標誌顯示這裡可以逆向騎單車,只有在後街小巷交通寧靜區才可以這麼做。

04m45s:沒有任何分離式單車道的後巷,只有寧靜慢速的車聲和汽車經過減速坡時的震動聲。04m58s:汽車迎面而來,左右都有路邊停車,狹窄的路面沒有中央分隔黃線,這裡是雙向車道,駕駛在會車時都會減速,沒有橫衝直撞的行為,也令單車騎士與行人更安全。05m21s:「限速三十」的區域至此告終(注意:左轉路口又有一個馬路中的小安全島,荷蘭人對於路口的交通安全真的很重視,也很尊重弱勢用路人的生命。不過有位老兄完全不理會近在呎尺的安全島與斑馬線,直接在單車騎士面前大喇喇的闖越馬路。)


05m26s:在50km/hr速限處,竟然沒有任何單車道!(這是真的,荷蘭的確存在這種地方,而且還是學童交通測驗路徑必經之處)05m47s:至此仍在50km/hr速限區域中,沒有任何單車安全相關設施!

06m03s:紅綠燈只在交通尖鋒時刻有效,其他時間是閃黃燈的狀態。(這點在台灣某些地方也是如此)(這個路口又有強迫汽機車減速而為老人、娃娃車和輪椅族準備的貼心小安全島了,真是「安全島滿荷蘭,有路口就有它」啊~愛命惜命,一條命也不能少)

06m09s:【很不尋常的現象】在30km/hr速限處,竟然有特別與一般車流分隔的單車專用道。
(這條街道在1930年代隨單車道一同被打造出來時,比起現在更顯得重要多了。)

07m12s:(交通繁忙的路口)行人/單車騎士控制的紅綠燈,按下以後不久即可通行。
(我們也有這種「自己按的紅綠燈」,以台北市市民大道上的行人通行紅綠燈為例,穿越馬路要分兩段,等十幾分鐘才能順利通過。)

07m40s:上橋了,橋不是很寬,所以單車道很靠近馬路車流,但很短、上坡不太陡,而且一下橋就馬上接往現代化的分離式單車道。

08m12s:公車站在左邊,人行道在右邊,站牌附近有充足的候車空間,單車路徑不會與公車上下客交織,減少對行人的干擾,同時也確保單車騎士的安全,不致於被公車夾麵包,避免被捲入車輪或輾壓死傷的交通事故。

08m22s:再度逆向進入單車道

09m45s:右轉進公園:公園裡是可以騎單車的!(回到出發點)

順便補充一下台北、台中、高雄的公園法: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台北的公園騎單車,罰鍰裁罰2,000元 ~ 10,000元:

第 十三 條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 八、未在指定場所從事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滑板車或高爾夫球等活動。
在此法令的立法觀念上,「在公園騎單車」等同於「帶惡犬去公園又不防止牠咬人」(第九項);或是「在水池或湖泊內游泳、划船」(第二項)、「不依規定使用遊樂設施足生安全之虞」(第七項)、「隨地便溺/妨害風化或賭博」(第11&17項)、「營火野炊、燃放鞭炮/喧鬧酗酒或鬥毆滋事」(第14-16項)或攜帶危險物品......等危害自身安全或干擾他人的危險行為(罰鍰裁罰1,200元 ~ 6,000元)。

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公園騎單車,處新臺幣2,000元 ~ 10,000元罰鍰:

第十五條 公園內各區得設置下列設施:
  • 一、一般區:(一)人行道、自行車道及給排水系統。
第二十二條 公園、綠地、園道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 十六、未在指定場所從事划船、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或滑板車等活動。


→看起來相當矛盾的法律。在公園騎單車等同於「攜帶、飼放或棄養動物」的罰鍰。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禁止其進入公園或命其立即離開公園,違反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 一、駕駛各式車輛者。但嬰兒車、自行車、輪椅不在此限



.Fine

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兒童文學中的單車世界(中)-Taiwan

一直猶豫著要把台灣的單車相關繪本跟哪些國家放在一起寫?最後發現:不管怎麼擺,都怪怪的。



我找不到「小孩學騎單車」這一類主題的繪本,以現代兒童經驗或感受出發的作品就更難找了;事實上,單車相關繪本少之又少,找來找去,我只找到兩本:

王蘭/文,張哲銘/圖《懷鄉往事-鐵馬》,國語日報出版,1996
-牧笛獎得獎作品
pic:鐵馬
《鐵馬》描述的是我們五六年級同學的父母或祖父母那個年代,全車身黑色附貨架的霸王號腳踏車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那個年代。當時,人民普遍窮困,腳踏車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就像水牛是人們共同的童年記憶。小孩因為偷騎鐵馬出車禍而被大人狠狠修理一頓,後來卻也因為在危急時騎鐵馬而立功。書裡的幾個重要元素:水牛、鐵馬、西瓜、蕃薯,個個都代表那個時代的縮影。

我很喜歡裡面小孩騎大車的畫面,象徵那個年代的民族記憶,以及敢於行動的「勇氣」,台灣經濟發展的歷程和彈性工時的勞工文化,又何嘗不是另一種型式的「小孩騎大車」?這本書充滿懷舊氣息,可惜對現代小孩說起故事來少有共鳴(註),是小孩缺乏相關經驗的原因?跟圖文比例有關係?又或者,這會不會是一個文化的斷層?


另可參考Mobile01討論串【風華再現---傳說中的『富士霸王號』 »...2 3 4 5 6



另一本是和英出版的《腳踏車輪子》,圖文皆由陳志賢創作,獲選義大利波降納國際插畫展。

pic:腳踏車輪子

故事從公園裡的一個廢棄腳踏車輪子開始, 過程是流浪也是旅行,起起伏伏的命運,讓腳踏車輪子有起起伏伏的心情,無論經歷過什麼,月亮好朋友始終掛著微笑的表情。個人很喜歡「輪子跳車」的情節,因為那代表我們民族個性中的「冒險」精神。

我相信這本書的藝術價值,但再度可惜:這個故事在說故事的場所還是不太受小孩歡迎(註)。記得有人說過,這兩三年的單車瘋,與四五六年級同學的童年單車記憶脫不了關係,這些人是現代社會經濟主力-中產階級。我不禁慨嘆兼擔心:

如果單車不存在這一代小孩的童年記憶,未來哪會有什麼《鐵馬革命》?



(註)目前每週說故事的對象大多是3~5歲的小孩,他們聽「兒童文學中的單車世界(上)」的幾個故事都津津有味,而這兩本台灣的單車相關繪本則在現場乏人問津,無論是講完故事後的票選,或是鼓勵小孩拿喜歡的書去看,這兩本都比較乏人問津......可能比較適合中高年級吧?!《鐵馬》的文字偏多,描述的內容與現代(都市)兒童生活相去甚遠,大概是主要原因,但也可能是我說故事的功力不夠。


..................................

2010-08-15後記

上週又找到一本《午後》,孫心瑜的作品。

★2009年第二十一屆「信誼幼兒文學獎圖畫書創作獎」
★2008年第二十屆「信誼幼兒文學獎圖畫書創作獎」評審委員特別獎得主最新作品
★2008年好書大家讀最佳少兒讀物得主

pic:孫心瑜_午後

這本沒有文字的圖畫書,描繪出台北單車生活。街道、行道樹、信義商圈、西門町、街頭塗鴨、賣雨傘、買柳丁、古蹟、街頭示威抗議、午後雨陣雨、SNG車、全身勁裝騎往河濱自行車道的單車男與形形色色的人們.............

還沒有對任何小孩說過這個故事,因此不便評論。倒是要先慚愧的承認:眼拙的我,竟然看到最後幾頁,才看清楚主角的性別。





2010-05-28兒童文學中的單車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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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停車暫借問

台北捷運科技大樓站的違停單車拖吊政策引發討論,在連續一週左右的媒體報導後,6月24日起執行拖吊(公視新聞),台北市警局強調,宣導期已經超過一個月,科技大樓只是第一站,九月還會擴及公館、台大醫院及市府站。北市停管處近年來積極將單車列入城市交通工具之一,新設免費的單車停放場所,其中不乏讓單車免除日曬雨淋的室內停車場(附照)。

我贊成拖吊違停單車。原因是單車不應學習機車在人行道與騎樓的停車文化,阻礙行人、輪椅族和娃娃車的通行(這些用路人比二輪的機車或單車族還要弱勢許多)。羅文嘉先生投書〈驅逐單車 北市開倒車〉反對開罰,實際上目前交通大隊的作法是「只取締不開罰」。據知,北市停管處員工當中有不少「車友」,拖吊違停單車應是為了解決該地近十年來屢遭投訴的亂象,還給行人一個安全順暢的空間,絕非汽車本位主義者針對鐵馬族開罰。雖然覺得交通大隊對於更嚴重違規停放的汽機車也應該如此勤快的拖吊取締(ex:復興北路320巷口附近),但既不罰錢的話,也不介意從我們單車族開始建立尊重他人的文化與良好的用路規矩。

建議相關單位要注意現在正興建中的捷運沿線車站(例如民權東路中山國小站),是否有設置足夠的單車停放空間?以預防類似科技大樓近十年的亂停現象將來再度發生!

兩則相關論述:

2010-06-12 BikeSmiling: 違停單車礙人行

2010-06-19~22 環保論述蜜蜂窩:使用者付費與違規者受罰

另請參考:2010-06-17捷運科技大樓站前自行車停車改善實錄 (附照)




此外,蘋果報導〈捷運站違停單車 吊走107輛〉引至未來雙層停車架之設置,據知台北捷運站雙層停車架每格成本約八千至一萬元(日本/台灣廠商都有),已設置雙層停車架之捷運站計有:
公館、圓山、劍潭、北投、府中等五個站,總共1096格(台北捷運公司2008年9月資料)

室內汽車停車格位平均每格造價126萬,其空間大小夠停6~8輛單車。在比較分析之後,似乎就不覺雙層單車停放架太貴了。

外國友人也贊許雙層停車架,但David有說過並不是大家用起來都很順,有些力氣小或未掌握要領的朋友停上層會很吃力!!!(我也只停過一次上層,覺得有點吃力)回顧David的意見:

2008-06-21 BikeSmiling:成為單車友善城市 (Taipei Times投書,中英對照)

2008-06-04 Somewhere to park a bike(單車何處停: English /with photoes)

目前我們大概還沒有設置單車停車塔或太陽能停車樹的本錢,因為多數民眾還是太依賴汽機車,用路與生活文化依然爭先恐後的拚命呢!

tokyo bicycle parking tower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E4fvwTBtno&feature=player_embedded

費城自行車中心(摘自準建築人手札)
http://forgemind.net/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12

A New Way to Park Bicycles.. Hang them in a Bike Tre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cSD5MsQuVo&feature=player_embedded#!

應許之地的單車樹 Bike Tree
http://fserow-shelves.blogspot.com/2006/09/bike-tree.html



個人偏好有美觀又實用、兼具防竊與設計感的單車停放架(點選貝哥哥連結看更多好設計):

節省空間
Parking:1car6bike

http://beardude.com/1756



Part II 停車兼打氣 bike parking and pumping / Bike Rack in Washington

bike parking and pumping
http://beardude.com/1795





目前多數公設停車架都只能鎖前輪,輪子一拆就可以把車偷走了~
common bike parking
圖片取自:南崁溪自行車道探勘

個人認為只要普設倒U型(字型)停車架即可,鎖住中間的車架相對於鎖前後輪安全許多,又可避免被風吹倒或其他原因傾倒......等等對車子造成的損壞,而且比起雙層停車架便宜很多。

至於那些被拖吊列管後無人認領的老舊自行車該怎麼辦?招募志工整修一下,讓他們掛牌變成公共自行車,方便更多人加入單車通勤的行列吧!真的修不好也不能騎的,不妨塗成白色,成為ghost bike放在事故地點,對增進交通安全也有幫助啊!



.Fin

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Homer分享14則單車相關法規

在自然狀況下,公平正義不大有機會存在,因為大欺小強凌弱的暴力法則主宰一切,人類發明了教育、倫理和法律,而法律是人類行為的最後防線。

近來單車違規停車處理問題引發討論,在台北捷運科技大樓站與公館站周邊居民苦不堪言,即便沒有另訂自行車管理規則,其實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行車屬於慢車,違停應該還是要罰的。目前台北市停管處和交通大隊表示「只拖吊不罰錢」,但新聞一出,已經有很多人高呼政府搶錢,包括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學生(未來的為人師表者)......

暫不論開罰與否的爭議,三年前,Homer 曾為我們整理國外(猜想是以美國為主)的單車相關法規,在此提供給大家參考:

1. 騎車上路走單線,不超車

2.裝警鈴(但不能用喇叭或口哨)

3.停車照規定

4.不能放雙手

5.一定要有煞車

6.時速規定為15哩(23公里)

7.天亮前半小時或天黑後半小時必須要開燈

8.前燈白色,能照亮前方500尺,後燈是黃的

9.腳踏處裝反光

10.超過3000元以上的腳踏車發生車禍有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傷必須報警

11.一定要戴安全帽

12.自行車專用道只能騎自行車

13.地方縣市騎單車與汽車共乘的人數越多,可獲得中央的補助越多。

14.自行車左轉時可騎到汽機車道 (台灣的兩段式待轉比較安全)



by 千里步道資深志工-,留美三十餘年後,回台灣桃園定居,
畢生的夢想是:『Make Taiwan a bicycle friendly country』。


(有興趣的朋友可參閱新竹市行人優先協會的意見交流網頁中2007.6.22千里步道立法小組「會議紀錄」,該會議與台北BikeSmiling活動起源大有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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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單車亂停礙人行


攝於2008年無車日公聽會前一晚(9/21)
捷運科技大樓站旁人行道


這兩三天,媒體不約而同報導了(台北)捷運科技大樓站旁的單車停放亂象,不僅阻礙行人通行,更讓娃娃車、輪椅族難以前進。這個現象其實已經存在很久了,單車占用人行道的情況起碼已持續了兩三年以上,大家都習慣把車停在捷運站出入口,擠得不得了!


由於從前規劃捷運站周邊環境時,當局並沒有納入單車停放的考量,才會造成現在單車亂停占用人行道又無法可管的亂象,其間台北市停管處曾在捷運站對面人行道上設置倒U型停車架,卻乏人使用,後又利用閒置地新設停車空間,但依然位在捷運站出口「對面」,民眾停好車以後,需要等紅燈、過馬路,才能進入捷運站,面臨要挑戰人性(惰性)和長期積非成是的習慣兩大難關,有賴更積極的教育宣導。現正施工中的捷運新莊線暨蘆洲支線、信義線及松山線(南京東路)熱門站點,將來可能也會面臨類似問題,捷運局交通局務必要引以為鑑。


騎自行車不需駕照,也沒有牌照,交通大隊若是拖吊違停自行車,將如同破獲自行車竊盜案般,在民眾領取時會有認證上的困難,如果未盡宣導,屆時恐有爭議。另根據報載,違停的腳踏車大多為鄰近學校的學生通勤車,台大師大國北教大學生是未來社會中堅份子或為人師表者,校方站在教育立場,對此事責無旁貸。


教育工作中,提到班級經營,總要先嚴後鬆,那麼管理起來便輕輕鬆鬆,若先鬆後嚴,往往用盡十八般武藝仍徒勞無功。台北捷運文化就是先嚴後鬆的例子(先禁止所有飲食,後來才討論是否開放飲用白開水),多年來成功營造出「捷運乾淨有序」的國際觀光印象。盼有關當局運用智慧解決問題,更要有先見之明,預先避免製造問題。



.Fin


註1:中央大學99年度「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作業

註2:附上荷蘭阿姆斯特丹單車停放一隅
(我沒有認真找,應該還有停更多更亂的地方)

檢視較大的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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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兒童文學中的單車世界(上)

2010.05.28

行人在五月出版一本新書《鐵馬革命》,算是第一本談單車通勤的書。博客來的DL寫了篇關於腳踏車和城市的感想,他提到:「不光是單車,我覺得。聽起來,他們的城市很舒服。重點不是騎單車,重點是速度。」ak也親筆推薦,說這本書「比自行車道有用!」Newspeak有少數人在看,而我昨天才親眼見到本人的GJ!總編豬小草也看了(*1)。

看這本書第三遍,現在我是用時速60公尺來閱讀的(*2),看書看得忘了報稅,遲至今日才追上ak大大的進度,讀完美國與荷蘭單車環境的對比。讓我念念不忘的是【前言】裡的這句話-

「當城市真的接納單車成為重要交通工具之後,那就表示街道很安全,小孩可以安心玩耍;生活節奏找到適當的速度,不太慢不太快,正好是讓人幸福的節奏。」 

寫到第三段,終於要切入正題了:兒童文學中的單車世界。之所以想寫這一篇,完全是因為上次在社區說故事的時候,大家都是騎腳踏車來的!包括我。這令我忍不住在腦袋中搜尋「單車相關繪本」,結果只有一本Barking不大喜歡的《這是誰的腳踏車?》。回貓頭鷹借書時,我努力下功夫去找,收穫不少,就從靠左騎的日本開始介紹吧!


【單車相關繪本】日本/Japan
日本國旗


文圖:高 純著;譯:米雅《這是誰的腳踏車?》 經典傳訊,入選第42梯次「好書大家讀」
伊東 寬《魯拉魯先生的腳踏車》小魯出版

這是誰的腳踏車?
一個小男孩騎著腳踏車,在大草原上,他看見一輛造型奇特的腳踏車,好奇心油然而生︰「這是誰的腳踏車?」互動十足的故事,隨著場景變換,腳踏車造型也不斷改變,讓小讀者在猜猜樂當中享受想像的樂趣。

魯拉魯先生的腳踏車
魯拉魯先生的腳踏車》是《魯拉魯先生的庭院》續集,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庭院柵欄已經不見了!原本獨自度過悠閒週末時光的魯拉魯先生,因為小老鼠的請求,而與動物朋友一起出遊,即使途中發生車禍,最後結局都充滿驚奇與歡樂。


來到美國,像台灣一樣靠右騎吧 ~

【單車相關繪本】美國/United States
美國國旗

大衛夏儂 (David Shannon)《鴨子騎車記》小魯
Donna Jakob《My Bike》Hyperion Book

鴨子騎車記
看過David Shannon作品的朋友一定記得《大衛!不可以!(No,David!)》,而這個天性叛逆與顛覆的創作者為女兒EMMA畫的《鴨子騎車記》更是將所有小孩充滿好奇心、貪玩,與隨時想試探大人底線的天性描繪得淋漓盡致!故事從農場的鴨子偷騎小男孩的單車開始,到最後所有單車都被動物們借走為止,末頁的另一車種則透露這是個未完的故事......

My Bike
My Bike》則是小男孩學會騎腳踏車的故事-昨天還摔得慘兮兮,今天就能乘風享受騎車的樂趣!學會騎車以後,男孩將滑板車送給一路鼓勵他的妹妹Emma,從此開啟單車時光。這本書是貓頭鷹在2004年單車月購入的,目前沒有中譯版本。5月是美國國家單車月,這裡還有許多單車相關書籍的介紹。


英國到了,改成島國流行的靠左騎囉 ~


【單車相關繪本】英國/United Kingdom
英國國旗

珍妮.威利斯(Jeanne Willis)《不要放手喔!》上人文化,「好書大家讀」2005年度最佳少年兒童讀物獎
大衛麥基(David McKee)《瑪莉的秘密 /Mary's Secret》和英


不要放手喔
這是小女孩蘇菲學騎腳踏車的故事,詩般的對話真誠表現出父女的內心世界,從小女孩不會騎腳踏車的緊張,到學會時的快樂,以及父親的愛與放手前的不捨,對照女兒的擁抱與不放手的深情,甚至連三不五時在頁面一角串場的貓與狗,都在在顯現親子間濃厚而內斂的情感。

瑪莉的秘密 /Mary's Secret
瑪莉想要一雙彈性好的鞋子,但是這樣的鞋子可不便宜。媽媽發現一個聰明的存錢方法,爸爸說:「這是個秘密,不能告訴別人!」瑪莉能保守秘密嗎?嚴格說起來,這本書和單車沒有什麼關係,之所以選這本來介紹,是因為一時找不到其他英國的單車相關繪本(*3)。本書是「當代寓言大師」大衛.麥基的後期作品,他用一貫幽默的作風在書中將汽車文化(塞車文化?)嘲諷一番,令人不禁會心一笑。

2011.06.29
法國到了,歐陸幾乎都是靠右騎喲 ~

【單車相關繪本】法國/France
法國國旗

米蓋爾 (Michel Gay)《斑斑騎車》格林文化
斑斑騎車

米蓋爾的斑斑系列作品榮獲法國全民文化與圖書獎,他透徹了解小朋友的心,彷彿與孩子們有心電感應。「學會騎腳踏車」是「長大」的象徵,這個故事不但將小朋友喜愛新鮮事物「緊張又期待」的冒險心理描繪得淋漓盡至,也道盡了祖孫之間相互理解、相知相惜的濃厚感情。


繪本中的單車世界,反映不同國家的文化。日本人魯拉魯先生重視群體價值,什麼動物騎什麼車,就像什麼產品用什麼包裝似的精準對照;美國人則強調個人主義、美國夢,以及勇敢冒險、挑戰自我的牛仔精神;同樣是動物騎單車,David Shannon筆下的鴨子與農場家禽,看起來硬是比高 純筆下的動物們敢衝啊!而英國人跟美國人比起來則含蓄而濃情得多,同樣是教小孩學騎車,美國爸爸在書中大多呈現旁觀者的視角(雖然還是有幫忙扶一把啦!),而英國爸爸則是幾乎全程緊緊跟隨;或許這也與故事主角的家庭結構大有關係。



2010-06-27兒童文學中的單車世界(中)


註1:昨天到政大參與PeoPo聚會,看到許多熟悉的網路id化為真人。要向豬小草表達歉意,別怪譯者,怪我吧!因為是我建議將美金單位換算成台幣的。......「希望出書前能將這本書修飾得更本土化一些,例如:每個比較荷蘭與美國的地方,也加上台灣的狀況:油價、里程、幣值等等......,能幫讀者換算成台幣與台灣的單位,交通意外死亡人數也加入台灣的統計資料,這麼做不只是為了書能賣得好,更是要促進讀者思考,加強這本書對台灣(單車環境)的影響力。作者在寫阿姆斯特丹經驗時,也是有把單位換算成美國人慣用的單位啊!」

註2:光【前言】就看了快一小時,扣掉頁首頁尾空白3.5cm,用每頁平均14行去算,我閱讀的時速大約是60.76公尺/小時。算式:(21-3.5x2)x14x(39-9+1)÷100=60.76

註3:其實英文的單車相關繪本還真不少,只是要特別找出有引進台灣或譯成中文的,還得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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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願黃惠卿女士安息

5月12日。

這一天是護士節,南丁格爾的生日,是川震紀念日,也是台中市很不安寧的一個日子。騎士不但被撞死,還被肇事者的友人來回開車輾壓屍塊......


ghostBike
A ghost bike in London, 2005


原先希望能寫一篇投書給媒體,但發現自己寫不出來。那就為死者祝禱吧!我們沒有類似單車魂(ghost bike)或是「沈默的騎行」活動,在危險路段或車禍現場提醒用路人注意交通安全,但至少可以集氣為死者禱告,讓網路上憤慨的情緒能發揮一點用處--轉化為一股持續監督此事的力量,因為我們不希望亡者白白死去,也不希望再有這種事情發生


即日起到5月18日(頭七),邀請大家一起來,為黃惠卿女士默禱,願她一路好走,R.I.P.




ghost bike(wiki/English)
http://en.wikipedia.org/wiki/Ghost_bike

2008-10-13
白色幽靈單車:這裡有人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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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烏龜,汽車與單車

2010-05-10晚上11:00

最近兩個月我常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汽車廣告,因好奇而到網路上去找:在任何搜尋引擎或 youtube 輸入關鍵字:「mazda 烏龜」,會看到這段80秒的廣告



在廣告中單車是欺負小烏龜的討厭鬼,汽車內的父子反而是拯救烏龜的好心人。汽車廣告從之前的上山下海涉溪外加飛越懸崖之後,現在化身為超克單車的烏龜救星。

從2009年10月至今,七個月的時間,這段廣告少說也播映過成千上百次了。

對照這篇七年前的社論

2003-11-02【中時社論】誰阻止單車政策?

我有幾個好奇的問題想問:

1.烏龜,單車,汽車與行人的一般行進速度:
汽車>單車>行人>烏龜
烏龜被前三種用路人注意到並且停下來陪牠的機率是:
行人>單車>汽車
結論:廣告中的父子是單純在走路的行人、與汽車根本無關的機率最大。廣告末節設計成違反常理的用意,除了要凸顯廣告物以外,是否還為了刻意打壓單車形象?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一公里的上學路,

如果牽孩子的手走路上學,需要十五分鐘,一路上有許多親子交流的機會;
如果騎單車載孩子去上學,需要四~五分鐘,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如果騎機車載孩子去上學,大概需要兩三分鐘;
如果開汽車載孩子去上學,再快也是一兩分鐘

為人父母要選擇哪一種陪伴?小孩喜歡的是哪一種陪伴?


2.整段廣告日語發音,連配樂都是日文歌曲,這段廣告也同步在日本本國播出嗎?還是跟機車一樣,在日本很少,在台灣很多(業者在我們的國會要求降低進口稅)?

3.廣告製作的成本多少錢?播映的成本多少錢?合計製播成本是一輛國產3000元腳踏車的幾倍?

4.雨夜的隔天,汽車父子放生烏龜的池塘,生態環境是否適合該種烏龜生存?

5.那首日文歌還滿好聽的,誰唱的?


寫《A1A2-二輪世界不能說的祕密》時,我開玩笑說是冒著生命危險寫的,其實,現在寫這篇文章才是真正冒著生命危險寫的,一點也沒在開玩笑。記得有人曾因親人慘死砂石車輪下而為交通安全努力,被媒體報導以後天天遭受暴力威脅,不知道我寫這篇涉及龐大利益的文章,會怎樣?我很清楚:不寫,今夜必然失眠,寫了,不知何時會惹禍上身?在這個當下,我選擇做個「短視近利」的人,活在這個當下,做我認為對的事情。

如果看文章的你,也有著和我一樣的好奇,請轉載,請回應。






.Fin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UK公車夾殺單車騎士

寫於5月9日母親節

這是發生在4月中的事,地點在前陣子才因冰島火山灰而大受影響的英國

強制戴安全帽?

自行車騎士被公車撞到公車亭上,傷重不治死亡。(~奇妙的英國人part6:一個自行車騎士之死)由於自行車死亡車禍一再重演,作者老是在路邊電線桿上看到鮮花,因此,是否應強制自行車騎士戴安全帽的議題,再度被提出來討論。

同樣是二輪的交通工具,時速通常超過30km/hr的機車,在台灣依法要強制戴安全帽,而且在許多路段還要兩段式左轉。「機車強制戴安全帽立法的實施,使台灣地區事故傷害死亡人數由民國八十六年的每年七千人,降至民國九十一年的四千餘人,意即在五年間,台灣每年減少失去二千五百個寶貴生命,推動機車強制戴安全帽立法的邱文達教授,對台灣交通的改善居功厥偉。」(*1)

據說台灣對機車的管理,吸引許多東南亞國家前來取經學習,在youtube看到越南路上的機車,我想,越南人可能覺得台灣的交通很安全。

那麼,時速通常低於30km/hr的單車,是否應比照辦理,立法強制戴安全帽呢?

在澳洲騎單車是要戴安全帽的,美國則是各州不盡相同,日本不必戴,至於留言回應提到的荷蘭,他們又是怎麼做的呢?

荷蘭-單車友善國

在荷蘭,汽車大都很「怕」單車和行人,嚴刑竣罰的新加坡也是如此。汽車駕駛往往老遠看到單車或行人就開始放慢速度,深怕一個不小心會撞傷這些弱勢用路人。「怕」的原因除了法律會重罰以外,荷蘭文化中也普遍認為:汽車是道路上具有強勢的族群,本當禮讓,萬一出事的話,「一定是汽車駕駛的錯」,即使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法律判例,但這觀念依然深植人心。

荷蘭人認為:吸毒無罪,販毒有罪(傷害自己無罪,傷害他人有罪);人們選擇騎單車上路,已經是肉包鐵,需承擔比汽車駕駛更高的風險,戴不戴安全帽是單車騎士的個人選擇,法律無權干涉。事實上,越多人騎單車上路,會使道路交通環境越安全,也使空氣越清新、環境越適於居住--單車通勤是「利他行為」;立法強制戴安全帽,則會增加不便,減低人們單車通勤意願。單車通勤既然是可以讓大家生活更好的事,為什麼要立法去限制?

我們這邊也有另一派說法認為:單車騎士傷亡和機車騎士傷亡一樣會得到健保給付(唯一差別在於有無投保強制責任險),保住單車騎士的命不只是為了騎士本身,也是社會共同承擔的風險,所以單車騎士也應該要戴安全帽,算是一種社會責任。

單車騎士是否應強制戴安全帽,世界各國作法不一,看來這就像死刑存廢一樣,還需要更多討論。

我自己的做法是:有時戴,有時不戴。騎到河濱或工作地點,我通常不戴,從家裡到河濱單車道或工作地點的路徑,因為是熟知的寧靜小路居多,車流量不多,環境又很熟,所以習慣不戴安全帽;如果是騎山路(陡下坡必戴),或長程騎車,或是騎往不那麼熟的地方,或是在活動中帶隊,隊伍中有新手或兒童,那麼我通常就會全程戴上安全帽。

如果發生在台灣

單車騎士被公車撞死的交通事故,如果發生在台灣,事故現場可能在兩三小時之內清理得乾乾淨淨,連同筆錄一併完成。現場不會留下什麼痕跡,事後不會有鮮花,媒體也鮮少報導(*2),除了事故當事人、醫警人員與現場目擊民眾以外,這些在交通事故中喪生,再也不能回家過母親節的人,以及他們死亡的原因,將不復存於民眾的記憶。

如果不是被忽略,而是有被報導出來呢?去年六月,台中一名婦女騎單車,被公車夾擠,氣得攔車痛罵司機。媒體報導時竟紛紛指責「單車大嬸」患了「單車大頭症」,阻擋行駛,影響交通!只差沒給她冠上「刁民」二字了。

如果被車撞死的不是單車騎士,而是更弱勢的行人呢?

公車不讓行人

引用自此相簿: Wall Photos 作者安全是唯一回家的路


從網路上的討論看來,我們這邊好像會開始追究「行人有沒有違規闖紅燈」而不是駕駛有沒有依法減速耶!(大驚)畢竟,經過行人穿越線時「違法搶快」是普遍到每天可見的現象。我反而比較在意「單車會不會撞死行人」,畢竟台北縣市已經公開宣稱市區單車道要「順應民意」,全面劃設在人行道上了。

好消息:由於單車車速大多低於30km/hr,所以要是單車撞行人的話,平均一百人中,只有五個人可能死亡。
行人車禍致命機率圖by澳洲運輸安全局
圖片引用自:行人優先協會籌備處 現已更名:【人本交通安全改革

行人在車禍中的致命率,根據澳洲運輸安全局研究,若車輛撞擊速度三十公里以下,行人絕大部分僅會受傷,有5%機率可能死亡;然而撞擊速度五十公里以上,行人難以僥倖活命;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去查一查荷蘭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或是翻閱行人出版社即將出版的新書《鐵馬革命》(暫譯),看看人家為什麼那麼努力推動單車通勤。這也是美國單車革命過程中,鼓吹單車通勤的夥伴能得到交通當局與公衛組織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提昇單車通勤比例,不只是圖利單車騎士而已,對交通安全與居住環境都有幫助。讓該快的快,當慢的慢下來,公共空間不要處處搶快......用我們這邊的話可以這樣說:這是救人命和積陰德的事情!值得大家一起努力。

安全回家擁抱媽媽

公車夾殺騎士不是只在台灣有,英國也會發生;外國的月亮不會比較圓。不管使用的是哪一種交通工具,只要上路就有風險!道路環境是公共空間,大家共用的,如果沒有好的交通素養和用路行為,就會害了自己,也傷害別人。

尊重禮讓,莫逞一時之快,愛惜自己的生命,也保護他人的安全。與所有用路人共勉。

母親節這天,希望所有用路人都能安全回家,擁抱媽媽!


p.s.順藉此文感恩伯軒媽媽十多年來為推動交通安全而做的種種努力


【延伸閱讀】邱文達教授八年前的投書
交通違規取締 應加強軟硬體(92年)中國時報
http://mypaper.pchome.com.tw/157263j/post/1250594021


註1:引述自【行人優先協會籌備處】伯軒媽媽貼文,相關數據說明如下:

A1=交通意外死亡案件
A2=交通意外造成人員受傷案件
「道路交通事故」係指車輛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傷亡,89年起分類如下:A1類係指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A2類係指造成人員受傷之交通事故(部份A2案件中,涉案人員在事故發生超過24小時後才由醫師宣告不治死亡,亦列入A2案件)。

本文此處提供的數據「事故傷害死亡人數」,指的是A1傷亡人數,不包括A2案件受傷人數。91年度A1案件共2725件(2861人死亡/1284人受傷),A2案件共83534件(計有10萬8310人受傷)。從91年到98年,A1案件從2725件降到2016件,傷亡人數則由4145人減少到2985人。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註2:根據警政署公告資料,自91年~98年道路交通事故(A1類)─依車種別統計之機踏車死亡事故案件數(含輕重型機車與腳踏車),分別為:907,871,807,944,1213,1019,949,882件。新聞報導出來的有幾件?




.Fin

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A1A2-二輪世界不能說的祕密

5月4日。

今天傍晚,我問一個慣習開車的用路人:騎機車比較危險,還是騎鐵馬比較危險?

「當然是騎鐵馬危險!」不到三秒,他很果斷的回答。

為什麼?

「腳踏車速度慢,沒有衝力,遇到事故的時候只能被欺負,根本就閃不過。」

喔,這樣啊,那, 飛機跟汽車比,哪個比較危險?

「飛機比較危險!」又是不到三秒,十分果斷的回答。

為什麼?

「飛機速度快,衝力強,而且裡面儀器很精密,稍微有點差錯就完了,遇到事故的時候什麼辦法也沒有,只能等墜機,等死。」




他這兩個答案真的很妙。




到底什麼交通工具危險?什麼交通工具相對較安全?在用數據分析之前,我要先聲明,自己不是什麼專家學者,更不是名嘴或名筆,只不過是個會上網的平凡小老百姓--但即使我想這麼做,卻忍不住猶豫再三............

會不會得罪1500萬機車騎士?適不適合放在微笑單車blog?讀者會不會有負面觀感?

想東想西............



看到兩高職學生騎機車誤闖國道一死一傷的相關新聞,還有路邊停車開車門,害騎士撞成植物人,判賠上千萬的新聞,再翻開去年此時,我的記事本上,歪歪扭扭,用左手一筆一筆寫的簡短字句,摸摸三不五時會感覺怪怪的尾椎,我決心冒著被罵死的生命危險(得罪業者與騎士),揭開二輪世界不能說的祕密。


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第二期刊物(2010年4月)陳高村撰文《兒童自行車騎乘安全與對策》所列警政署提供資料,自2005~2008年,臺灣平均每年有16萬件交通意外死傷事故,2708人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A1案件),受傷人數則超過21萬人(A2案件),涉案人數超過35萬人......也就是說,每年有三十幾萬個家庭,因為交通事故死傷而受影響。


再來看看不同交通工具肇事風險分析數據(*1):


死亡風險最高者為營業大客車,其次為營業大貨車,自行車是倒數第二,每萬輛肇事死亡率:重機與輕型機車合起來(2.22)是自行車(0.23)的9.65倍。

以涉入死傷風險觀之,營業大客車(201.22)居榜首,次為重機(145.58),自行車敬陪末座(11.09),輕重型機車(81.24+145.58=226.82)合計為自行車的20.45倍。

除了用每萬輛肇事風險去看,還可依時間或行駛里程去分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向警政署索取相關資料。


當汽機車廣告個個比創意、比酷比炫比快感時,我們只看到汽車能上山下海,機車會飛的畫面,但我們往往看不到快感的背後............


曾有來自美國的前輩說,我們的人民非常勇敢,他回台灣定居後常為機車騎士捏把冷汗,同時又感到很佩服;另一位前輩則說,單車不會比機車危險多少,敢騎機車,不妨也試試單車上路吧!(小小提醒,別忘了:技術與安全配備都要注意)


回到自身的經驗--

騎單車通勤至今,我只出過兩次車禍,一次在台中:車子不合身,雨中被汽車擦撞跌倒破點小皮,一次在苗栗:好笑的是牽車經過砂石路跌倒!而在我騎機車的生涯中,總共出過四次車禍,兩次在台中(*2),兩次在台北,最後一次的車禍經驗使我決定盡量不再騎機車,因為在事發當時,我是被傾倒的機車重量往下拉、壓著去撞地的,換作單車的話,大可腳一踢棄車翻滾,就不會那樣痛得掉淚。

我乃一介貪生怕死(又怕痛)之輩,選擇單車通勤,不敢說技術好不好,但盡量小心騎;撰文分享心得,也尊重不同用路人的選擇。現在騎單車和開飛機的人比例都不多,也許因為這樣,人們才會認為這兩種交通工具比較危險。不論使用哪一種交通工具,願大家平安上路,安全回家!






註1:自行車無登記牌照監理,作者以保守估計每戶家庭一輛來計算,若依實際輛數來算,分母更大,事故風險算起來可能會更低。

註2:台中那次很誇張,起動時機車油門突然暴衝,不受控制,車子自己旋轉起來,幸好人趕快跳開,沒有被「發瘋的車」壓到,但還是有跌倒破皮。這種事好像很難發生在單車上。


.Fin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用路人交通筆記01by馬特猴

2010.04.22PM6:10
寫於世界地球日


還記得小時候我們全家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就是雙腳和腳踏車,偶爾搭公車,雖然家住台北,但我們並不是有錢人(*1),別說汽車了,連機車也沒有。

念小學時,因為學校離家近,上學時要跨越一條車流量很大、車速很快的馬路,當時學校規定小朋友排路隊走天橋,所以我們小孩子全都結伴走路上學,只有一年級小不點剛開始上學時會由爸媽帶去,之後就是由兄姊或高年級學長姊負責了。在我們念小學時,騎腳踏車是爸媽的特權,我們不能騎--不能光明正大的騎著東奔西跑,只能偷偷學、偷偷騎。雖然爸媽的兩台腳踏車都是二手貨,看起來沒什麼,但是大人越禁止的東西對小孩來說就越有吸引力,哈!

到了小學高年級或國中的時候,我們依然是走路上學,偶爾可以光明正大「借」爸媽的鐵馬來騎,那是因為要幫忙送東西給鄰居,或是奉命去買鹽、買醬油......。還記得我們念的國中旁邊有個社區垃圾場,上學放學走路時都要掩鼻快步經過,訓導主任(外號阿匹婆)與社區居民和里長努力向政府抗議、爭取了十幾年,才改變了垃圾處理場的設置方式(*2),讓學弟妹得以走一條不會臭的上學路。可惜的是,畢業後十八年,我回老家去看這條上學路,沒了兒時印象中堆置的垃圾,整條路兩側卻多了違規停滿紅線、無人取締的私人汽車。

高中聯考放榜後,開啟我公車族的生涯。每天來回通勤的時間至少一小時半,多則將近兩小時(走路、等車、塞車......)。公車上點點滴滴的回憶,包括有一次精神不濟,「萬黃叢中一點綠」坐錯車到景美女中去的遲到糗事,構成我高中生活的印象。當時台北市的捷運工程正在熱烈進行中,每天來回中山南北路,看到的景象總是:塞車、塞車、塞車......;高中三年,學校裡活動中心與游泳池工程也在進行中,我們是那一屆人數很多(屬龍),校內空間又因工程而縮小,學校生活的感覺是:擠、擠、擠......。畢業後五年,湊巧有事回學校附近,有了捷運,從老家到學校,包含走路與等車只要30-35分鐘,來回一小時左右,而中山南北路在交通尖峰時間還是有很多車。

到台中念大學以後,最不習慣的事就是「交通」。我好像從大眾運輸的天堂掉進大眾運輸的沙漠,交通帶給我的困擾,遠超過從小一人住變成要和七人同房的生活所帶來的不適應。因為整個系上女生人數極少,所以剛開始我與其他女同學一樣,把多數有機車的男同學當司機用,後來發現這件事違反我自由自在的本性,於是我也開始打工存錢,在大二那年,考駕照前,我找同學借螢光150練車,為了避免技術不好發生意外,我們選在清晨和深夜練習,地點是西屯路三段那邊的「夜總會」附近,現在回想起來:膽子真大。買了機車,考了駕照,我成了一個機車族。大學時我擁有兩種交通工具-自己存錢買的機車和學長送的腳踏車,距離近時我騎腳踏車,距離遠、趕時間就騎機車,同學幾乎都騎機車,在學校停車場會看到「機車海」。念大學這幾年是我看到最多機車的時候,由於校地狹小、週邊商圈交通流量大,那幾年也是我一生中目睹最多車禍的一段時間(機車相撞、汽機車撞腳踏車、汽車撞校門...),我自己就出過三次車禍。

大學畢業回台北後,我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機車和捷運--搭捷運可以到的地方,一定搭捷運,捷運不能到的地方,一律騎機車。大概是騎慣了機車,我很難忍受等公車耗費的時間,但如果是機車停車不便或容易被開罰單的地方,就更使我想搭捷運前往。後來我在一個騎機車15分鐘可到(*2)的地方工作了幾年,又到一個搭捷運20分鐘可到的地方工作兩年,我們全家人就因政府都更計畫而搬家了,離開住了幾十年的北投,來到交通便利的松山。

剛搬來松山,交通方式以走路和公車為主,偶爾騎機車。話說我天生是個體弱多病的人,小學時還有個綽號叫林黛玉,六年級的病歷就已經比兩本小說疊起來還厚,在我還沒出過國時,我的病歷早已周遊列國回醫院了。松山的家在兩個醫院附近,半夜經常聽到救護車哦咿哦咿的聲音(還好沒有一次是載我),旁邊馬路車聲很吵,令我天生虛弱的神經更加耗弱。住松山的頭一兩年,大學時代的社團好友相約騎單車環島,退伍的男生們加上已是上班族的學長,組成Flower單車環島四人團。當時因工作不能跟好朋友一起去的我,受到這件事很大的刺激(或影響),後來自己騎機車和單車各繞了台灣一圈,從此愛上單車,結下一輩子的緣份。

因為騎單車的緣故,讓我認識很多人,這些人在最近幾年改變了我的生命,我們對彼此都產生許多影響。單車已成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了,就連找工作時、開同學會時...,都會先考慮要去的地點對單車是不是友善方便,再決定要不要去。機車雖還在,卻只是非常偶爾使用的交通工具。

去年四月,我為了趕時間說故事給小朋友聽,在騎機車途中出了車禍,雖然在T字路口開快車撞到我的那個汽車駕駛很負責任,但那次車禍的傷也留下一些後遺症。復健期結束之後,我將機車報廢,徹底在交通上做一個輕鬆而無污染的用路人,走路、騎單車、搭乘大眾運輸系統(BBMW),凡事提早出門,安全回家,讓家人安心。

回首生命中每一階段的交通工具選擇,我很高興自己能在地球日這天說:我愛走路,我愛搭捷運搭公車,我最愛騎單車,我的交通方式,是進化的。



邀請大家一起來分享自己生命中使用交通工具的歷程!



*註1:對於某些朋友認定台北所有人都很有錢的說法,以及動不動就很愛罵台北人的習慣,我實在感到很無奈。台北縣市總面積約2325平方公里,居住在台北縣市的人約650萬人,還有許多外來人口共同組成,這麼多人當中,並不是人人都很有錢!「台北」這兩個字,不應該成為台北人與生俱來的原罪。

*註2:阿匹婆對社區的另一個重大貢獻,也是爭取了十幾年,才終於改善,就是在一個車流量很大的主幹道上,在過橋下坡的地方設置行人穿越的紅綠燈,那兒不知發生過多少次車禍,都是因為行人在下坡處要穿越斑馬線,但是看不到左向的違規高速來車,汽車駕駛一路過來也根本看不到下坡路段地上的斑馬線,在沒減速的狀況下就這樣相撞。有了紅綠燈後,車子會減速了,行人要過馬路時也不再提心吊膽了,意外減少很多。

*註3:騎單車大約要三十分鐘,因為不敢騎在車流量大的那條主要幹道上,走小路紅綠燈和路口很多。


.Fin

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從單車載人談單車相關法規

理解與對待】系列專欄04

剛剛看到一則好笑的新聞,大意是說美國籍的媽媽因為沒有汽車駕照,又有載小孩出門四界行走江湖的需求,於是用台灣的單車加上美國寄來的拖車帶著三個小孩到處跑。新聞報導的重點在於「好誇張!這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以及「警察應該要開罰吧?!」結論是:違法,但警察不罰。違了什麼法呢?答案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行車不能載人,違規會遭罰三百至六百元。個人認為這是一條「落後的法律」,原因請看這段影片:




事實就是如此:當荷蘭法律或文化認為「發生車禍時,弱勢的行人與單車騎士沒有錯,一定是汽車駕駛的錯」(現已無法律判例僅存文化),並且鼓勵父母騎單車載小孩上學時,我們的法律認為自行車不能載人,而六百元的罰款等同於汽機車紅燈右轉,意思是立法者認為「騎單車載人」這件事的嚴重危險程度等同於「汽機車紅燈右轉」這種侵犯他人安全的行為,哇~騎單車載小孩的爸媽還真是對別的用路人太危險、真是太不應該了!(苦笑)

鏡頭回到交通繁忙且執法最密集(最嚴格?)的台北-印象中台北市欲擬定自行車管理條例曾有兩波新聞:一次是2008年7月,那次的條文草案中處處都是要開罰,引起很大反彈,當時羅文嘉先生還曾投書《打造單車城市還是打壓單車騎士》厲聲譴責,另一次是2009年3~6月,三個月的期程是讓草案付諸公眾討論之用,事隔一年,雖然旅居台北的外國友人也建言要管理單車騎士,但這次公部門的作法截然不同,不但名為「管理規則」而非「處罰條例」,而且也沒有訂出任何罰則,很多草案內容都以「建議」的立場出發,包括一直倍受爭議的「戴不戴安全帽」問題也是,此次草案似乎意圖建立單車騎士上路時可依循的安全守則,宣傳意味大於立法。當社會各方要伸手來「管」單車族之時,同年六月,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全球每年高達127萬人死於交通事故,其中46%(約近於六十萬人)是行人與二輪人(機車和自行車騎士),顯示各國政府交通政策往往過於便利汽車而疏於保護弱勢用路人......一年過去了,單車或人本交通政策進展不大,小學校園裡老師們還是在教小朋友「馬路如虎口」,然後新聞出現「美國媽媽自行車加掛推車載3子真是危險」......真不禁令人感慨萬千。

單車在幾十年前曾是人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後因經濟發展與大眾運輸衰弱等等各種原因,單車被打入冷宮,這幾年隨著世界單車瘋,它又回到人民集體意識 中,然而我們居住和交通的環境早已和幾十年前截然不同-人口密度高,人均空間緊縮,人人都得用最高效率過活。習慣高速生活的人們開始將慢速的單車當成休閒 工具與時尚象徵,卻還沒做好「讓單車重回馬路」的心理準備!於是衝突不斷,罵聲四起!多數人認為單車根本不應該作為都市的交通工具,尤其是目前占有較多用路空間的汽機車族群,很容易便將單車騎士看成半途殺出來擋路的障礙物(有人甚至說出「在交通繁忙的天龍國台北根本不可能也不應該騎單車通勤(*1)」這樣的話來)。單車大 頭症、單車無法可管、違停單車應該依法拖吊.......各種針對單車騎士的指責紛至沓來,聚集成一股「應該好好管一管單車」的聲浪。

雖然認同像闖紅燈或逆向這類的行為是該管一管,但我還是忍不住想替單車族講講話:

相較於汽車駕訓班的練習場地, 以及鄉間廣濶的空地,都會裡的小孩該到哪兒去學騎單車?

當單車在法律上的定義還屬於跟牛車同等定位的「慢車」時,單車族究竟應該怎樣看待道路上的自己?想像自己是一台牛車嗎?

至於--

老是在巷弄間與斑馬線搶快,不想禮讓行人,也從來沒被警察開罰1200元的汽車駕駛;塞滿騎樓、人行道、大小巷弄,在台北街頭如大軍般的機車騎士;還有總是在紅線違規停車,在不該排班載客的地方大排長龍的計程車;在執法警力還不足以管好這些交通亂象的時候,為什麼要磨刀霍霍來管單車?

單車通勤族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要受到各類用路人的排擠?

要知道:單車通勤族現在少得可憐,聲音渺小,在道路上的用路行為全靠自己勇敢(搏命?)摸索出來,而且有些單車族在馬路上甚至連到底該走哪裡都充滿疑惑了啊!



註1:「天龍國」語出日本當紅卡通「海賊王」,意指「傲慢而目中無人的貴族」。後被PTT鄉民以及具有特定政治立場者專用於諷刺台北人,詳見偽基百科


【延伸閱讀】

2010-04-18 〈TVBS獨家新聞〉驚險!外籍媽自行車加掛推車載3子/高雄報導

2009-03-26  建立自行車騎士典範-做教育,還是講法律?(上)

2009-03-06 在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之後...

2010-07-25[香港新聞]單車載人可罰款2000元 (NTD8235元)

【自行車相關法令與規則】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慢車篇 2008-05-2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第三章慢車篇(第 76 條):慢車駕駛人,載運客、貨"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2008-07-1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2 條 )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二十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輪,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3.臺北市自行車管理規則》2009-06-10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單車上車-小布+台鐵

(轉載)

2010.4.13 小布+台鐵
有一天!聽朋友說:西部鐵路幹線有日式車站......
心血來潮約了小樹、安妮帶著小布一起企......





像影片中那樣車廂空曠到幾乎沒人的時段,不只是小折,就算是大折好幾台都上得去了啊!(只是台鐵不給上)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有「單車與大眾運輸系統」接駁的鼓勵政策呢(Encour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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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NHK新聞-報導台灣自行車展新產品

(敦化單車道也入鏡了,不知來採訪的日本記者如果得知敦化單車道現況的話會怎麼想。)

身在台灣可能不覺得,再加上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常常有「民族自卑感」,其實台灣很多產業都是很有創意的(因為我們的人民充滿活力)~



※ 吾妻 謙-介紹自行車展場中各特色單車:像汽車的單車、像變形金剛伸縮自如的單車......

※ 謝佳凌-時尚單車上捷運,騎單車當然可以美美的。
「它可以隨著每天(心情)變換不同的外袋,很時尚,很流行,很漂亮!也符合現在年輕人的需求。 」

※ 潘曉薇-婦女的好幫手:單車與菜籃車合體。One Touch,變身!
「以前買菜都提大包小包的,好重哦!現在輕鬆多了。 」

※ 楊栗婷-夜騎好幫手:計速器與車前燈合體(含左右轉燈)
「在台北,汽車跟機車非常多,有了這個燈以後,我晚上騎車比較安心,也可以順便減肥。 」


當然日本人的看法也許和國人的觀點不同,而這些設計是否能通過消費者對價格與實用性的考驗也有待觀察,但可以肯定的是,若要單車成為生活的一部份,相關業者得要多用巧思設計,為民眾帶來單車生活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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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天才女車神

電視廣告裡面不時有「汽車上山下海」或「機車會飛」的畫面,也常常在廣告中看到汽車「甩尾」之後精準停進車格裡,甚至常常找兒童入鏡,然後再強調買車多麼方便、價格多麼便宜,還通通「分期零利率」......

我在想,自行車業者G/M/K三大廠,是不是偶爾也可以找這樣的女車神來拍一下甩尾的廣告?


天才女車神 - 高階技術~定位停車
2010.4.10




腳本都替你們想好了:


00:00:00
主角一(極帥或極美) 隋棠?桂綸美?

單車在路邊閃公車、閃載客小黃、閃過路邊停車突開車門(千鈞一髮,因為有跟停車保持一公尺還被左邊車道的車子叭叭!後面再來的角色二就撞上了).......
(about 10 seconds)


00:00:10
角色二
身上的傷還沒全好(包紮得越誇張越好),可以設定他騎的是機車或單車或開汽車...都 好,停車時鎖五道鎖(單車)、停很久,或是停車時一直找不到停車位(前一段車門被撞掉下來的司機),或是貪圖方便違規停車被開罰車(汽機車都可),記得要 特寫罰鍰金額才有宣傳效果........




00:00:25
角色三(童星,性別與主角一相同)
三小時內學會騎單車(對照汽車駕訓班的學費與課程時間),以及甩尾停車的畫面。


最後打出字幕:


平民神技,從小練起。
......(駕訓班或賣單車)「分期零利率」哦!


估計45秒的廣告。


.Fin

2010年4月7日 星期三

人生中第一個交通工具

從小學起......

生活魔法家【學騎腳踏車】小隆與桃香的故事


一、練習取車、架車、牽車與剎車

二、上下車演練

三、在沒有踏板的情況下,鍛練平衡感

Kids Run Bikes


2009.1.6

四、裝上踏板滑行

五、學習如何由靜止起動

參考:Mobile01一小時學會騎單車[圖解]


比PlayStation和任天堂還健康,保證不宅,走出戶外,超棒的好玩具~

Unbelievable Kids run bike tricks
2009.11.6


. Fin

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我不管選情,只在意單車通勤

2010.4.3 AM9:22(轉載)

刊登於2010年3月26日蘋果日報民意論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88714/IssueID/20100326


報 載去年6、7月間高調上路的敦化南北路自行車道,啟用後爭議不斷,這段期間市府如父子騎驢般對其東修西改,現下又將為年底選情考量而開放平日汽機車使用。 市府未能在最初整合各部門資源與力量,有遠見的廣納民意後再推行此一立意良善的政策,而是交給一個工程單位負全責,及至遇到社會上汽機車霸權的反彈後,又 缺乏公共溝通的誠意與作為,最後竟為了年底選情而腰斬這一條單車道,這就像是懷孕期營養不良的母親,在生下了身體孱弱的嬰孩後,為了擔心養不大,就乾脆親 手殺了他。

綜觀國際間各國推行單車通勤的政策與作為,不外乎「bicycle friendly 5E」-Education、Engineering、Encouragement、Enforcement、Evaluation。

Education-自行車交通安全教育,從學童開始,教會孩子使用人生中第一種交通工具,更要學會如何在使用道路時尊重不同的用路人,並遵守道路交通規則,以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ngineering-以工程建置自行車通勤所需的各項設施,例如:停車空間、淋浴間、跨縣市橋樑便道與單車通勤路網,以及單車與大眾運輸接駁硬體等等。

Encouragement-對單車通勤與通學提供的優惠鼓勵政策。現今學童不敢騎車上學多半是因為交通雍塞感覺危險,而交通雍塞原因是家長多半使用汽機 車載小孩上學,兩者互為因果,惡性循環。限制校門週邊汽機車臨停、規劃通學巷與鼓勵學童步行或以單車通學,不僅將更能保障學童的生命安全,也將培養下一代 良好的用路素養和交通環境。在鼓勵上班族通勤方面,舉凡健保優惠、薪資補貼與福利發放,都有助於企業培養出健康、少請假而極富生產力的活力員工。

Enforcement-推行任何新政總需要「蘿蔔與棍棒齊下」,前一項是蘿蔔,這一項便是棍棒:高油價、汽機車停車費、汽燃稅、塞車稅、要先有停車位才能買車的法規,以及嚴格執法禁止汽機車駛入自行車道等等。

Evaluation-審慎評估,隨時反省檢討:自行車通勤環境或相關設施,以及自行車相關政策與法規是否有規畫設計不好的地方?要參酌民意與各方意見,經公開討論後逐一修正改進。

敦 化單車道建置前後,北市府的作為在這五項當中,只有Engineering工程這項拿到五十分(只有一條單車道,不構成路網,其他相關硬體設施更付之闕 如),其他四項全部掛零;敦化單車道通車後,旅居台北的國際友人不乏投書China Post要求市警局拿出魄力嚴格執法禁止汽機車進入單車道者,但意見均未獲重視。這使得敦化單車道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現市府竟決定:無力管理就乾脆廢除 -養不大就殺了他。此舉恐陷單車騎士與其他用路人於更危險的交通環境中,這樣不負責任的人民父母官,終將失去選民的信任!


延伸閱讀:
2003-11-02【中時社論】誰阻止單車政策?
《社論》自行車熱 就此退潮?(台灣新生報)20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