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建立自行車騎士典範-做教育,還是講法律?(上)

自行車風潮還在熱,熱到有部份騎單車的儼然成為新興暴力集團,然而於此同時,單車界也不乏反省與自律之聲,例如PTT單車版這一篇:

作者: radi035 (阿富) 看板: bicycle
標題: [心得] 單車違規行為討論 請大家理性探討
時間: Wed Oct 8 03:01:04 2008

文中明列了闖紅燈、逆向行駛、並排騎車、急速無預警轉彎、騎快車道、夜騎不加燈、人行道高速行車......等等害人又傷已的不安全行為,以及改正或預防的方法。

同年,另一個論壇也有人發起單車族自律運動,長達七頁多的討論與回應。

外國朋友似乎也認為「自行車騎士的增長目前在台灣正處於一個關鍵階段,若能趁現在建立一些騎自行車的行為準則,會比將來設法改變已成形的騎士行為來得容易。」*註1

那麼,是否代表政府交通與法律相關單位應該打鐵趁熱,趕快推出專為自行車騎士制定的法規,來約束騎士的行為呢?

「法律」是最好的答案嗎?

實際上,早從2006年起,針對單車族立法或開罰的新聞就從未間斷過,隨著單車風潮,相關的立法與制定罰則新聞,也總要三不五時被拋出來探探風向。從2006-12-05《騎腳踏車、溜直排輪… 公園裡違規開罰囉》*註2,到2007年紅翻天的「隱形車道」話題與「強制自行車騎士戴安全帽」等等相關法規新聞,政府也依法實際開罰,到了2008年,從政府/媒體發出的,要處罰單車騎士的聲音好像變小一些,反倒是自行車騎士有自律與反省的聲音,現在2009年才過不滿三個月,隨著北高兩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上路,政府針對自行車騎士開罰的消息,透過媒體報導,又在社會上引起一番熱烈的討論!

隨後來自中央社的新聞《單車違規開罰? 北市:並未新增罰則》有長官澄清,一切都是誤會,大家不用太緊張,北市對於單車族的立場是「教育與宣導」,而非以處罰為目的,相關會議紀錄都可查證。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和一群朋友很愛東聊西扯,沒事雞婆看不慣社會怪現象,在學校裡找塊空地坐下來就亂哈啦;還記得那時有一個朋友說,亞洲人就是要罰啦!要罰才會乖。另一個人則說,處罰只能治標不能治本,要罰是永遠罰不完的,「法律是約束人類行為的最後一道防線,教育才是建立行為規範的第一前線。」這位學長講的話至今令我難忘,而且對人生影響至深。


基本上,人性是這樣的:規定得越多,反彈只會更大。「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舉世皆然。

最廣為人知的例子就是「性」。上面越是不准,下面越是想做。君不見「性、A片」幾乎在世界各國都是禁忌,但不管是錄影帶業或網路發展史中,它總是最蓬勃的一塊。與「性、A片」相關的關鍵字搜尋率,長期高居網路搜尋第一名。



限速15km/hr?強制裝燈裝鈴?禁止載小孩上學?強制戴安全帽?隱形車道?



這篇文章不是要講「法律無用論」,畢竟法律是人類社會規範重要的一環,沒有了法律,社會可能會更原始更暴力,大欺小,強凌弱,失去公平正義,然而法律只有在「共同討論、共同制定」的基礎下才有所謂的公平正義,自行車管理條例的制定,自行車騎士規範的建立,立法單位、執法單位、用路人*(註3)三方缺一不可。


確認了方向,下一集,我們可以從「為什麼在公園裡不能騎單車?」來談談自行車與交通安全教育。



建立自行車騎士典範-做教育,還是講法律?(下)

(預告)

小明的爸爸說:「家規第八條有規定,每天至少要吃三種蔬菜水果,做不到的話要扣零用錢,你今天已經吃了兩種,現在桌上只剩下你最討厭的紅蘿蔔,無論如何你都要吃,否則就要扣錢。」

小明可以選擇違規被扣錢,或是咬牙吞下紅蘿蔔。

這是法律。


小明的爸爸什麼也沒說,看著拿筷子呆愣的小明,雙方對恃十分鐘後,他突然揚起手啪啪就給小明兩巴掌,「吃!你給我吃!否則明天就不給你吃飯了。」

這是暴力。


小明的爸爸端出一盤切成花片和雕成星星的紅蘿蔔,一面用筷子挾到自己嘴裡,「我最愛吃花了,」一面對小明說,「你要不要吃一顆紅星星?」

這是鼓勵,也是以身作則的教育。





*1. PAUL GALLIEN《A foreign view on cycling 》, Taipei Times
The growth of cycling is at a critical stage in Taiwan. Establishing certain cycling behavior now is easier than trying to change it later.

*2.台北公園裡不准騎自行車,台中公園裡不准遛狗,台中的愛狗人士對此很不滿:為什麼公園可以騎自行車不能遛狗?其實什麼准什麼不准,不應該是立法單位單方面說了算。

*3.用路人包含行人、輪椅族、自行車騎士、機車騎士、汽車駕駛、公車/捷運/台鐵/高鐵駕駛、計程車司機、貨車與卡車司機、消防與救護單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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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Info for English user

Bike Smiling

David's flickr photoes-Bike Smiling is Taiwan's Critical Mass. In Taipei it's held on the fourth Sunday of every month.

PM3:00 at Taipei Arena




Critical Mass

photoes and comments-Critical Mass is a coincidental bicycle ride that takes place in cities around the world the last Friday of each month. Bikes are fun! Visit:

http://chicagocriticalmass.org/

and

http://critical-mass.info/
(Closed now,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info useful.)
The most complete directory of Critical Mass rides worldwide


Commuting WITHOUT a car

Commuting WITHOUT a car--Just a group for photos of people getting to work by walking, cycling or Public Transport.

Set up by cyclingedinburgh.info which also set up www.flickr.com/groups/edinburgh_cycles_to_work .

The motivation was a 'win a bike' competition organised by www.acttravelwise.org . (http://cyclingedinburgh.info/2008/03/27/active-travel-photo-competition)

This is not an 'official' group - it's just for photos of non-car commuting anywhere in the world.

http://cyclingedinburgh.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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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在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之後...

2009-03-06pm12:02

在巴黎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Velib引發世界各國仿效風潮後,台北和高雄也像競賽般先後推出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在ak大哥的文章裡有精彩的討論...

而早在1997(與捷安特合作)首推公共自行車的交通界前輩賀陳旦先生,也在昨天(3/5)發表了他專業的看法-詳見中國時報言論新聞:迎接公共自行車時代或是這裡

個人認為:政府在推動「自行車公共租賃系統」之後,下一步應該有3個非常重要的方向:

1.全面改善大眾運輸系統的密度與廣度,研商「單車與大眾運輸系統之接駁」
2.全面改善自行車失竊問題使大家能安心停車
3.建立「人本交通」文化與自行車騎士典範

分述如下:

1.全面改善大眾運輸系統的密度與廣度,研商施行「單車與大眾運輸系統之接駁」配套。
尤其對於需要跨縣市通勤工作的朋友而言,不大可能長期長程騎單車通勤,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又不夠方便,選擇燃油的汽機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實在是有其不得已的原因。若要轉變這個族群的交通方式,「單車與大眾運輸系統之接駁」的發展值得試試,當然這也需要「自行車公共租賃系統」如賀陳旦先生所建議的-要達到「公共」的境界,「方便」和「規模」兩者必須兼顧
(註1)Taiwan Journal有一篇《 Bicycling can make island a better place/自行車使台灣更美好》作者Alan Patterson也認為應該讓單車以較低收費上捷運

2.以目前虧損的巴黎公共自行車系統為借鏡,全面改善自行車失竊問題,使全民安心停車,方可鼓勵更多燃油汽機車駕駛改用單車通勤
(舉例:公共單車要防竊的話,一種就是降低銷贓的價值,像在車架烙或刻上市政府公物的字樣,被偷走也只能當廢鐵賣。另外,警方也可以弄幾台車加裝GPS晶片,作為引誘偷車集團上鉤的特製釣餌喔~)

3.「大車讓小車」「行人最大、單車騎士次之,汽機車是較晚被發明的晚輩,理應禮讓前輩」的「人本交通」觀念是許多先進國家的文化與風俗(也是法律),在我們這裡落後很多,應該要更努力教育、宣導,進一步全面納入監理考照系統至少要有一定比例的考題是關於人本交通)。至於自行車騎乘技巧與安全教育,當然也要同步進行,趁此時機建立自行車騎士典範--昨天的Taipei Times也有一位加拿大旅台自行車騎士有類似的看法A foreign view on cycling 》。



這三件事都遠比「研商如何制定新法規對自行車騎士開罰」來得優先許多,畢竟以汽機車的速度與噸位而言,是比單車更容易撞死人的!我們不能也不該一面鼓勵大家騎單車上路,一面容許「大車欺負小車,小車欺負行人」的惡質文化繼續存在,否則在越來越多單車上路後,若自行車相關交通意外也隨之增多,那麼民眾將怨聲四起,政府亦將難辭其咎啊!

而如果只研商如何對自行車騎士開罰,不檢討過去「大車欺負小車,小車欺負行人」的惡質文化,那就好像「自行車騎士在復興北路地下道發生交通意外,從此政府立法規定自行車不得騎入各個地下道」(註2)是一樣的荒繆哦!



全面改善大眾運輸系統/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密度與廣度、全面改善自行車失竊問題使大家能安心停車、建立「人本交通」文化與自行車騎士典範,......相信在我們有生之年,聞名世界的「自行車友善王國」,不會再讓荷蘭、哥本哈根專美於前,而是製造自行車的台灣!



(註1)Still, some very fundamental changes must be made.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stop treating Taiwan cyclists as second-class citizens. Cyclists are among the pioneers of a greener world, and they should have their own paths. And if it is impossible to build such paths in urban areas during the short term, cyclists should be allowed to load their bikes on MRT systems for a nominal fee. 儘管如此, 有些非常根本的事必須有所改變. 政府必須停止將台灣的單車騎士視為二等公民. 自行車騎士是環保世界的先驅者, 他們應該有自己騎乘的路徑. 如果在短期內不可能在城市建立自行車道, 自行車騎士應被允許以象徵性收費帶自行車上捷運.

(註2)原先在台北市各地下道沒有特別禁止自行車進入,在復興北路地下道發生自行車騎士交通意外後,許多地下道都加設了禁止自行車進入的圓型標誌,然而,諷刺的是,通常在禁止自行車進入的圓型標誌旁還有一個速限30的標誌,但以基隆路地下道為例,行駛其間的汽機車往往有八成以上開到40、50km/hr,已成為民眾與政府共同默許和習以為常的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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