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單車通勤向前行

開學了!上班了!

結束年假,你是滿腹不甘願的回到日常生活,還是充滿朝氣與活力的將這一天度過?

要甩掉過年期間吃進肚裡的肥油,有個不花錢的好方法--快騎上單車通勤吧!


大年初二那天,澳洲人Victoria Hazael寫了〈Two wheels good, four wheels bad〉(譯得不怎麼樣的譯文在這裡),盛讚單車通勤的好處與揚棄開車上班的壞處,文章一貼出就有人吐槽說如果通勤距離25miles(註)的話,單車通勤根本「不切實際」,事實上呢?未必喔!單車與大眾運輸的接駁、公共租賃單車等等都是可能的解答,而文末熱鬧的討論串更交織出許多單車通勤的積極做法--不是可不可能的問題,而是做與不做。


單車通勤好處多多,對這星球上的動物而言更是如此:


2008.6.20

單車通勤,在臺灣可行嗎?

老話一句:不是有沒有單車道的問題,而是大家要不要這麼做的問題。

這兩天出現許多單車瘋退燒、車賣不掉,車行倒掉的新聞,如果是休閒運動,那是「兩天的單車」,如果是騎著它通勤,那就是「七天的單車」,一週騎一兩天單車,平時放家裡當花瓶,這跟節能減碳沒有什麼關係;一週騎五天到七天的單車,久了自然需要保養維修,操得兇一點小雨也騎的話,遲早有一天要換車,然後因為有需要隨時排除通勤路途上的障礙,車店還可以在社區大學開班教授基礎維修保養技術,備胎與各式零件和保養維修工具的銷路都出現了,這一來單車店的生意不就變多了?!記得去年就有個法國朋友,在逛完台北的單車店之後,忍不住問我:法國好多單車店在賣你們某名牌的雨衣,騎單車專用的,方便又好用,你們這裡居然沒有賣!(不但沒賣,還強調雨天絕對不要騎車,以免「弄髒美美的寶貝愛車」)

單車瘋的這兩三年,政府或業界大概都搞錯方向了,拚單車休閒運動或觀光也許短時間內賺很多,但是真正大有賺頭的,還是讓單車重回生活!想讓台灣成為單車生活大國,勢必要從推動單車通勤著手。

想一想吧!車行賣車的行銷重點應該放在哪裡?車店要賣的是「兩天的單車」?還是「七天的單車」?

Bike commute,
Do it or not?




(註) 25 miles = 40.2336 km,約為單車通勤時間1.6小時(技術精湛單車騎士)~2.5小時(普通小老百姓);如果不與大眾運輸接駁,純騎單車通勤的話,理想的通勤距離大約是2-10公里,通勤時間大約8-37分鐘,2公里以內則極力推薦走路或跑步,充份達到每天運動30分鐘的保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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